通化市辉南县关于鼓励投资引资的若干规定
admin | 税收优惠政策 |2015-11-26
辉南县关于鼓励投资引资的若干规定为进一步鼓励县内外法人和自然人在辉南投资兴办企业或社会公益性项目,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依据上级有关政策,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定。一、投资优惠政策第一条 设备投资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以下同)的新建工业生产性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新建非工业生产性企业,经营期限超过10年的,从投产经营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缴纳增值税县级留成的50%,第1年...
辉南县鼓励投资引资的若干规定
admin | 税收优惠政策 |2011-09-03
为进一步鼓励县内外法人和自然人在辉南投资兴办企业或社会公益性项目,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依据上级有关政策,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定。一、投资优惠政策第一条 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以下同)的工业生产性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项目,经营期超过10年的,从投产年度起,前2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第3年至第5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的50...